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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隆基股份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8-31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隆基绿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
年6月30日止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94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2,8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实际发行 2,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2,80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
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1,26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
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900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38,74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761,26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83,915,022.13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1
                         项 目                             金 额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4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6,800,263.92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1,114,075,954.85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9,286.9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202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
837,504,000 股新股。本公司向截至 2019 年 4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股
份全体股东(总股份 2,790,803,535 股),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 A 股
股份,配股价格为 4.65 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833,419,462 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75,400,498.3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
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3,828,017,156.3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23600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75,400,498.3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7,383,341.95
募集资金净额                                              3,828,017,156.35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16,485,633.01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5,916,029.12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549,331,675.01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6,85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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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1,256,877.4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31,256,877.45


    (三)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92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5,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实际发行 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5,00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
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5,482,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 069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4,517,500.00
募集资金净额                                              4,955,482,5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753,837,029.58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5,550,612.14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374,945,599.45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82,250,483.1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82,250,483.1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3
的相关规定,201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甲方)及全资子
公司(丁方)先后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中国民生银行西
安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中全资子公司分别指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如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
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
知丙方。甲方及丁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
行督导职责。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
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
户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查
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
表人王延翔、姜志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4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专
      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的,应当
      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
      通知更换后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
      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已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0.00    活期存款
                          总   计                                     0.00


          (二)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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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甲方)及全资子公司(丁方)、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中全资子公司分别指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
有限公司。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如
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述通知
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
丁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配
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
行督导职责。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
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
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查
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6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保荐代表人姜
     志刚、徐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专
     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保荐代
     表人。丙方更换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
     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
     行证券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
     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218,685,201.87   活期存款


                                          7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07,252,656.67   活期存款
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5,319,018.91   活期存款
                           总   计                             831,256,877.45


          (三)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甲方)及全资子公司(丁方)、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
     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中全资子公司分别指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
     有限公司。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如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
     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
     知丙方。甲方及丁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
     行督导职责。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


                                             8
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
户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查
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
表人王延翔、姜志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专
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的,应当
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 2019 年度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
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   202,698,321.58   活期存款
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     679,552,161.53   活期存款
                           总   计                           882,250,483.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75,791,495.99 元和 938,284,458.86 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项
     目、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和 5GW 单晶硅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7]01290002 号《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核。
         2017 年 11 月 24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4,075,954.8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0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4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上述 40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6.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7.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
不再使用。
    (二)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1.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3)。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
障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 已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146,135,805.88 元 和
403,195,869.13 元分别投入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
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9]02360029 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11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9,331,675.01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其中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8 亿元)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 8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暂未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
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
均全部按期收回。
    5.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8,211.0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余

                                   12
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合计 121,698.82 万元中的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将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4,753.39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2,932.5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余额,具体金额
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合计 17,685.9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6.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7.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三)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5)。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23,599,051.07 元和 251,346,548.38 元分别投入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
池项目和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普华
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018 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20 年 8 月 26 日,隆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3
募集资金人民币 374,945,599.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其中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 10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暂
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
权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
均全部按期收回。
    5.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6.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7.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4
    (一)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
    (二)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6,512.26 万元合计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
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
    (三)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特此公告。


    附表 1: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3: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4:变更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5: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6:变更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15
附表 1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6,126.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9,799.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金            入金额与承诺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期实现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额                    入金额的差额   (%)(4)=(2)/(1)               效益              生重大变
                                                       (1)                   (2)                                        期                      效益
                        (如有)                                                        (3)=(2)-(1)                                                   化

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
                                    150,000.00 146,126.00 146,126.00            - 149,425.91          3,299.91        102.26% 2018 年 12 月    34,013.28     是       否
硅棒项目                       否

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晶
硅棒、5GW 单晶硅片项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 130,373.19             373.19       100.29%   2018 年 9 月   66,519.55     是       否
目                             否

合计                           — 280,000.00 276,126.00 276,126.00              - 279,799.10          3,673.10             —            — 100,532.8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在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
                                                                       使用自筹资金 175,791,495.99 元和 938,284,458.86 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项目、银川隆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产 5GW 单晶硅棒和 5GW 单晶硅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290002 号《隆基绿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16
                                                     2017 年 11 月 24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4,075,954.8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上述 40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借款已提前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鉴于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17
附表   2:

                                                      变更 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期实际投入金 实际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本期实现的效益                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额              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大变化

不适用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8
附表 3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2,801.72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27.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
                                                                                                                                                                                      216,581.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金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1)                   (2)        差额(3)=(2)-(1)   (2)/(1)      期
                                                                                                                                                        化

宁夏乐叶年产 5GW
                               否 254,000.00 140,512.26 140,512.26      14,903.68 122,147.87 -18,364.39             (注 1)          86.93%    2020 年 3 月 21,584.46               是           否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宁夏乐叶年产 3GW
                               是          - 120,000.00 120,000.00                -              - -120,000.00(注 2)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单晶电池项目

滁州乐叶年产 5GW
                               否 106,000.00    91,246.61   91,246.61     3,824.25 71,345.20          -19,901.41 (注 3)             78.19%    2020 年 1 月 20,584.10             是             否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22,801.72   22,801.72             -   23,088.66                    286.94         101.2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90,000.00 374,560.59 374,560.59      18,727.93 216,581.73                 -157,978.86                 —               — 42,168.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 在 2018 年 度 配 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以 前 , 公 司 为 保 障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 已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46,135,805.88 元和 403,195,869.13 元分别投入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
                                                                    效单晶组件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2360029 号《关于隆基绿



                                                                                        19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9,331,675.01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其中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
                                                                   集资金不超过 8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 8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暂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
                                                                   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 18,364.39 万元为尚
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 2: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6,512.26
万元合计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投入。

注 3: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已于 2020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 19,901.41 万元系尚
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20
附表   4:

                                                             变更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集资金总额         金额(1)                                      (2)              (3)=(2)/(1)              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期                    效益
                                                                                                                                                             变化

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                               140,512.26              140,512.26          14,903.68         122,147.87      86.93%    2020 年 3 月 21,584.46     是         否
电池项目       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
宁夏乐叶年产   池项目
3GW 单晶电池                          120,000.00(注 1)             120,0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260,512.26              260,512.26          14,903.68         122,147.87          —             —        —      —         —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
                                                         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6,512.26 万元合计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
                                                         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12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6,512.26 万元。




                                                                                         21
       附表 5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5,548.25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028.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2,878.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金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本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4)=     可使用状态日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额                    额的差额(3)=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2)/(1)        期
                       (如有)                                                        (2)-(1)                                                                化

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
                              否 350,000.00 345,548.25 345,548.25 85,454.88 228,439.45 -117,108.80(注 1)           66.11%   2021 年 4 月 122,213.01      是          否
棒、硅片项目

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否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33,573.60    84,438.81 -65,561.19(注 2)          56.29% 2020 年 12 月 22,625.19        是          否
单晶电池项目

合计                          — 500,000.00 495,548.25 495,548.25 119,028.48 312,878.26       -182,669.99              —            — 144,838.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
                                                                  用自筹资金 123,599,051.07 元和 251,346,548.38 元分别投入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和银川年
                                                                  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018 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20 年 8 月 26 日,隆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4,945,599.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22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其中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 10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暂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
                                                                   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
                                                                   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 2021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 117,108.80 万元为募
集资金结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和利息。
注 2: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 65,561.19 万元为募
集资金结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和利息。




                                                                                      23
附表 6:

                                                      变更 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期实际投入金 实际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本期实现的效益                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额              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大变化

不适用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