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以下事项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团队拟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团队核心管理人员拟直接持有控
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氢能”)的股权,是基于
对隆基氢能未来的发展信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经营团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经营团队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合计增资 50,000 万
元,有利于满足隆基氢能日常经营需求和 2023 年产能扩建资金需求,并可进一
步优化隆基氢能治理水平和股权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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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菊娥:
陆 毅:
徐 珊: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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