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 绿能”或“公司”)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和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获取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 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2 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 2019 年 4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股份全体股东(总股份 2,790,803,535 股),按 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4.65 元/股,最终本次配股 有效认购数量为 833,419,462 股,募集资金总额 387,540.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801.7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2360004 号)。 (二)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9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5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548.2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 0699 号)。 (三)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7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696,496.2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30 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隆基绿能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储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611899991010003947365 账户、611301136013001986941 账 户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分 行 9550880204764901166 账 户 、 9550880213802400164 账户、9550880214041600429 账户。2019 年 5 月、2021 年 4 月、2022 年 10 月,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单次 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 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 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611899991010003947365 75,407,916.70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13802400164 130,139,916.28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14041600429 已销户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611301136013001986941 819,545,342.65 合计 / 1,025,093,175.63 (二)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隆基绿能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储于中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东 大 街 支 行 3700020219200072589 账 户 、 3700020219200070936 账户、中信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 8111701012700575716 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61050192390000001463 账户。2020 年 8 月、2022 年 10 月,隆基绿能及其子公 司与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 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 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 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 3700020219200070936 23,267,125.09 2 中信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 8111701012700575716 139,384,517.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3 61050192390000001463 566,933,520.8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 729,585,162.91 3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三)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隆基绿能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储于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04764901436 账户、9550880212343200562 账户、9550880231872600148 账户、9550880214041600609 账户。2022 年 2 月, 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专户银行 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 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状况 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04764901436 1,252,460,817.55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12343200562 106,402.98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31872600148 183,310,607.69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9550880214041600609 0.00 合计 / 1,435,877,828.22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一)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2,801.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857.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2,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0,342.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65%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金额(1) 金额(2) 差额(3)= (2)/(1) 期 化 更) (2)-(1) 宁夏乐叶年 产 5GW 高效 - 3,678.59 (注 是 254,000.00 140,512.26 140,512.26 9,826.12 136,833.67 97.38% 2020 年 3 月 26,827.64 否(注 5) 否 单晶电池项 1) 目 泰州乐叶年 是(注 -81,313.77 (注 产 4GW 单晶 - 102,000.00 102,000.00 20,686.23 20,686.23 20.2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 3) 电池项目 滁州乐叶年 产 5GW 高效 -11,512.65 (注 否 106,000.00 91,246.61 91,246.61 5,344.85 79,733.96 87.38% 2020 年 1 月 22,741.47 是 否 单晶组件项 4) 目 5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永久补充流 否 30,000.00 22,801.72 22,801.72 - 23,088.66 286.94 101.2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计 / 390,000.00 356,560.59 356,560.59 35,857.20 260,342.52 -96,218.07 / / 49,569.1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 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46,135,805.88 元和 403,195,869.13 元分别投入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2360029 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况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9,331,675.01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00,000.00 元(其中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000.00 元)暂时用于 况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述 80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务中 相关产品情况 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 113,487.74 万元(不含累计利息 净收入),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 14,753.39 万元(不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其中: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 池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化,形成了较大的设备投入节省;(2)因行业技术进步,制绒、退火等工艺及自动化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明显降低,大幅减少了 设备投入金额;(3)因设备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减少了部分设备采购数量。 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系行业技术进步,串焊机、自动化汇流条焊接机、层压机等设 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相应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金额的差异 3,678.59 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 2: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 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6,512.26 万元合计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2022 年 4 月 1 日,经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原用于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 2018 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 121,390.2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变更为 102,000 万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 4GW 电池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剩余的 19,390.28 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 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泰州乐叶年产 4GW 单晶电池项目尚未投产,差异金额为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注 4: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已于 2020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金额的差异 11,512.65 万元系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和利息。 注 5: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2022 年度实现效益 26,827.64 万元,低于承诺效益,达到承诺效益的 67.62%。本期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 效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维持高位,电池、组件环节盈利承压,同时上游的价格上涨还抑制了下游部分需求,导致行业开工率有 所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136,176.43 万元,已超过累计预计效益。 7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二)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5,548.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563.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739.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11%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2)/(1) 期 化 更) (3)=(2)-(1) 银川年产 -1,747.76 (注 15GW 单晶硅 是 350,000.00 284,527.84 284,527.84 29,756.92 282,780.08 99.39% 2021 年 4 月 232,860.60 是 否 1) 棒、硅片项目 嘉兴隆基年 是(注 -56,306.16(注 产 10GW 单晶 - 60,000.00 60,000.00 3,693.84 3,693.84 6.1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 3) 组件项目 年产 5GW 单 是(注 -13,441.44(注 2020 年 12 150,000.00 126,707.31 126,707.31 15,112.49 113,265.87 89.39% 35,547.80 否(注 6) 否 晶电池项目 4) 5) 月 合计 / 500,000.00 471,235.15 471,235.15 48,563.25 399,739.79 -71,495.36 / / 268,408.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8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23,599,051.07 元和 251,346,548.38 元分 别投入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和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018 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况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20 年 8 月 26 日,隆基绿能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4,945,599.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00,000.00 元(其中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000.00 元)暂时 况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上述 1,00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 关产品情况 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 61,020.41 万元(不含累计利息净 收入),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结余 23,292.69 万元(不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其中: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 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行业技术进步,切片机、单晶炉及自动化线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减少了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设备投入金额;(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部分设备的投 入。 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行业技术进步,扩散炉、烧结炉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 项时大幅降低,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2)部分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因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9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注 1: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 2021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 诺金额的差异 1,747.76 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和利息。 注 2: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银川光伏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银川光伏年产 15GW 单 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用于建设嘉兴光伏年产 10GW 单晶组件项目,剩余的 4,738.47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项目余额,含累计 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嘉兴光伏年产 10GW 单晶组件项目尚在建设期,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注 4: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 年 2 月 2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调整,公司计划将其中 8 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搬迁至银川已建成厂房内实施,实施主体由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将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变更为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项目名称将由“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 5GW 单晶电池 项目”。 注 5: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金额的差异 13,441.44 万元为募集资金结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和利息。 注 6:报告期内,因公司对原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部分厂房进行改造和功能调整,并将 8 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搬迁至宁夏隆基乐叶科 技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叠加报告期内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维持高位使得电池环节盈利承压,导致项 目 2022 年实现效益 35,547.80 万元,低于承诺效益,达到承诺效益的 89.35%。 (三)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1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6,531.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381.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381.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2)/(1) 期 化 更) (3)=(2)-(1) 西咸乐叶 是(注 -374,115.21 15GW 电池项 477,000.00 477,000.00 477,000.00 102,884.79 102,884.79 21.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 (注 1) 目 宁夏乐叶年 产 5GW 单晶 高效电池项 否 108,000.00 108,000.00 108,000.00 - - -108,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一期 3GW) 永久补充流 否 115,000.00 111,531.22 111,531.22 111,496.22 111,496.22 -35.00 99.97% - - - - 动资金 合计 / 700,000.00 696,531.22 696,531.22 214,381.01 214,381.01 -482,115.2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公司尚需对宁夏乐叶年产 5GW 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 3GW)进行重新论证,待明确后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项目调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1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况 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 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不适用 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西咸乐叶 15GW 电池项目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款尚未结算,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2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 2021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原 计划用于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 477,000.00 万元变更用于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上述项目电池工艺将 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 HPBC 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 29GW 单晶高效电池的产能目标。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具 体实施,建设地点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新城。 1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3,487.74 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 6,512.26 万元合计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18 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经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将原用于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 电池项目建设的 2018 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 121,390.2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变更为 102,000 万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 4GW 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剩余 的 19,390.28 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 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2022 年 2 月 21 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调整,公司计划将其中 8 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搬 迁至银川已建成厂房内实施,实施主体由陕西乐叶变更为陕西乐叶和宁夏乐叶共 同实施,实施地点将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变更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项目名称将由“西安泾渭 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 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结项并将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 13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集资金 60,000 万元用于建设嘉兴隆基年产 10GW 单晶组件项目,银川光伏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剩余的 4,738.47 万元和原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 晶电池项目剩余的 26,956.59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项目余额,含累计利息 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19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2019 年可转债 募投项目“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实施主体由银川隆基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 实施,实施地点由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西路 552 号(银川光伏厂区地址)变更为银川 市西夏区宝湖西路 552 号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 15 号(银川隆基厂区地 址)。 (三)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2 日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 2021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 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 电池项目”,原计划用于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 477,000.00 万元变更用于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上述项目电池 工艺将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 HPBC 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 29GW 单晶高效电 池的产能目标。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具体实施,建设地点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新城。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字(2023)第 0824 号),发表意见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1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 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隆基绿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5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志刚 龚癸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