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1-01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6-071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韩城市煤化工业园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9,00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709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保平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董事段飞、石慧娟因病休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崔丕江、陶树生、乔桂
霞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监事樊明因病休未出席本次会议,范小艺、范艺红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何晓明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总经理吉忠民、财务总监刘芬燕、
副总经理梁晓忠、总工程师王彩凤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16 年度新增信贷融资预算及担保安排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92,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关于 2016 年
度新增信贷融
1 资预算及担保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安排方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第 1 项议案
上述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3、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保平、
李光平、李博、李朋、吉红丽、张林兴、姚炜。
(1)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量:414,000,00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4.52%。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2)李保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4%。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3)李光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之弟,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4%。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4)李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之子,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1.94%。
3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5)李朋,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之子。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4%。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6)吉红丽,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1.61%。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7)张林兴,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公司副总经理。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1.61%。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8)姚炜,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1,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1%。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刚、田瑀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4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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