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陕西黑猫焦化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4 号《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化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23,684,21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60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459,999,996.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423,741,041.15 元,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 字(2017)第 110ZC03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1 年度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90 号《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 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公司获准按照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完成本次配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2,708,166 股,发行价格为 3.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56,859,825.98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5,279,451.96 元,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全部存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 字(2021)第 110C0004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前确定实施单位为本公司持股 -1- 100%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气化”),由公司以募集资 金净额 2,423,741,041.15 元向黑猫气化增资,投入黑猫气化“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 期工程”。 变更后确定的实施单位为本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黑猫”)。公司以截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2,350,518,608.36 元 投 入 变 更 后 的 募 投 项 目 , 其 中 2,337,346,703.00 元向内蒙古黑猫分批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13,171,905.36 元及以 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将作为向内蒙古黑猫增资产生的资本 公积金,投入内蒙古黑猫“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焦炉煤气年产 40 万吨液化 天然气项目”。增资完成后,内蒙古黑猫注册资本由 50,000,000.00 元增加至 2,387,346,703.00 元。公司对黑猫气化减少注册资本 2,337,346,703.00 元,黑猫气化 注册资本由 2,433,750,000.00 元减少至 96,403,297.0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截 止 日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余额 状态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陕西黑猫 公司西安锦业路支 916011580000028212 2,426,359,996.06 - 注销 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黑猫气化 公司西安锦业路支 916011580000028189 不适用 - 注销 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陕西黑猫 908011580000099541 不适用 - 注销 公司劳动南路支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内蒙古黑猫 908011580000099418 不适用 - 注销 公司劳动南路支行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 内蒙古黑猫 806041401421008012 不适用 - 注销 公司韩城市支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3,741,041.15 元,陕西黑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 始存放金额和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导致。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黑猫气化进行了增资,将募集资金净额 全部转入黑猫气化募集资金专户 916011580000028189,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注 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916011580000028212。 -2- 募投项目变更后,黑猫气化减资,将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剩余资金及利息分 批转入公司重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908011580000099541。后续由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将全部资金分批转入内蒙古黑猫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908011580000099418。 2018 年 10 月 25 日,黑猫气化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916011580000028189 。 2018 年 12 月 21 日 , 公 司 注 销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908011580000099541。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管理效率,内蒙古 黑猫在长安银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806041401421008012,将西安银行募集资金 专户剩余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全部转入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11 月 29 日, 内蒙古黑猫注销了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908011580000099418。 2020 年 12 月 28 日,内蒙古黑猫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内蒙古黑猫注销了长安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 806041401421008012。 2、2021 年度配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截 止 日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 状态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 陕西黑猫 15902190123422 1,437,963,788.42 - 注销 部 陕西黑猫 长安银行韩城市支行 806041401421009181 不适用 - 注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5,279,451.96 元,公司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初始存放金额和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导致。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2021 年 7 月 26 日, 公司在长安银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806041401421009181,原存放于平安银行的 募集资金部分转存至新设的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配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完 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1。 2、2021 年度配股 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发生变更的原因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实施的 “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主要产品为年产 180 万吨甲醇及 21 万吨 LNG。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的原因为项目建设面临的环保政 策环境发生变化。2018 年 4 月 27 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 年工作要点》,相关文件提出原募投项目所处的“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 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因此,考虑到当地环保压力及政策 环境,公司按照要求未继续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并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2018 年 6 月 14 日分别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后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 (2)变更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2018 年 6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黑猫气化实施的“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变更为由内蒙古黑猫实施的“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焦炉煤气年产 40 万吨液 化天然气项目”,具体项目为建设利用焦炉煤气年产 30 万吨甲醇联产 8 万吨合成 氨项目,配套建设 260 万吨/年冶金焦装置。 2、2021 年度配股 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4-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 差 序 资 实际投 异 承诺投资项目 差异金额 号 金 投 资 金 资金额 原 额 因 1 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242,374.10 8,639.43 -233,734.67 注 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 2 焦炉煤气年产 40 万吨液化天 233,734.67 233,734.67 - 然气项目 注:本公司 2018 年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变更为“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焦炉煤气年产 4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变更 前,“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处于建设初级阶段,共使用募集资金 8,639.43 万元;变更后,“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焦炉煤气年产 4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 目”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 233,734.67 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购买 理财产品收益等孳息)。 2、2021 年度配股 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280,828.2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同等的自筹资 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5082 号《鉴证报告》。截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经完成募集资金 54,280,828.2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21 年度配股 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2021 年度配股 不适用,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 算。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21 年度配股 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公司 营运资金,可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 提升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 情况说明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2021 年度配股 不适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额度内资金 -6- 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包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金和 收益 1,490.92 万元,因包商银行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理财产品的收回存在不确定 性,为避免募集资金损失,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理财产品进行了置换,且已 将置换后的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金额已全部收回。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 年 1 月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可以分笔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7 月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可以分笔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10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7 月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7- 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可以分笔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 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不存在结余的情况。 2、2021 年度配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结 余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中披露的有关 内容不存在差异。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 -8- 附件 1-1: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2,374.1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2,374.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3,734.67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6.44% 29,639.43 16,426.94 153,042.85 43,264.8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实际投资金 态日期(或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截止日项目 号 项目 项目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焦化转型示 焦化转型示 1 范项目一期 范项目一期 242,374.10 - 8,639.43 242,374.10 - 8,639.43 -8,639.43 注 工程 工程 年产 10 万 年产 10 万吨 吨己内酰胺 己内酰胺和 2022 年 1 月 和利用焦炉 利用焦炉煤 2 - 233,734.67 233,734.67 - 233,734.67 233,734.67 - 全部建成投 煤气年产 40 气年产 40 万 产 万吨液化天 吨液化天然 然气项目 气项目 合计 242,374.10 233,734.67 242,374.10 242,374.10 233,734.67 242,374.10 -8,639.43 注:公司原以全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调整变更为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黑猫 煤化工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焦炉煤气年产 4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刘芬燕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吕燕 -9- 附件 1-2: 2021 年度配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527.9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3,527.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1 年度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3,527.9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 定可使用状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态日期(或 号 项目 项目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截止日项目 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1 143,527.95 143,527.95 143,527.95 143,527.95 143,527.95 143,527.95 - 不适用 金 金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刘芬燕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吕燕 - 10 -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截止日投资项目 是否达到 序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年 2022 年 1-6 月 累计实现 预计效益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号 (未经审计) 效益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后) 项目全部投 焦炭 52.57%,甲 年产 10 万吨己内酰胺和利用焦炉煤 产后,平均 1 醇 57.46%,合成 不适用 -1,799.39 -34,145.67 -16,991.85 -52,936.91 注 气年产 40 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 年利润总额 氨 42.97% 7.67 亿元 2021 年度配股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后)原预计的投产时间为 2019 年 6 月,受施工进度和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实际投产时间晚于预计投产 日期,实际投产日期分别为:1#焦炉 2020 年 10 月、2#焦炉 2021 年 4 月、甲醇、合成氨 2022 年 1 月。由于分批建成投产,且因为疫情原因,我国与蒙古 国的贸易口岸严格管理,受蒙古国优质原煤供应受限的影响,叠加国内原料煤价格大幅上涨,煤化工的循环产业链和规模优势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实际效 益与预期差异较大。 注 2:甲醇、合成氨的累计产能率为 2022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刘芬燕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吕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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