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宁波港: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6-04-01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和《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宁波
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须对以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算为原则,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的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下述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议,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
案的议案》;
    2、《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5、《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
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
性说明的议案》;

                                 -1-
    8、《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涉及上述八个关联交
易议案的有关资料。
    上述 1-7 项属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战
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第 8 项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认为:该议案中涉及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
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
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上述八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许永斌 杨梧 施欣      张四纲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