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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6-08-31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 2016-054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在宁波
环球航运广场491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及《关于修改<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8月10日和8月19日,公司分别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和新增股
份的发行工作,并分别于2016年8月13日和8月25日披露了《宁波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
告》(临2016-050)、《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事项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16-051),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该事项涉及了公司名称变更和注册资
本的变化,另因公司在2016年4月21日披露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临2016-034),涉及公司总部办公地址的变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作
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目录注部分:在本章程条款旁注             目录注部分:在本章程条款旁注中,
中,“必备条款”指原国务院证券委与         “必备条款”指原国务院证券委与原国家
原国家体改委联合颁布的《到境外上           体改委联合颁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
市 公 司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 证 委 发   必备条款》(证委发【1994】21 号);“补
【1994】21 号);“补充意见函”指          充意见函”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简称“中国证监会”)海外上市部与原
国证监会”)海外上市部与原国家体改         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联合颁布的《关于
委生产体制司联合颁布的《关于到香           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
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           的意见的函》(证监海函【1995】1 号)。
意见的函》(证监海函【1995】1 号)。       “章程指引”指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章程指引”指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独董指
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证        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
监公司字【2006】38 号)。“独董指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           (证监发【2001】102 号)。“上市规则”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上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
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         上市规则附录3 和13D”指香港联合证券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
修订)》。“主板上市规则附录 3 和          发布的《证券上市规则》之附录。
13D”指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
司(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证
券上市规则》之附录。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宁波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宁波舟
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港”) 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舟山港”)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Ningbo Port      公司英文名称:Ningbo Zhoushan
Company Limited(简称“NBP”)       Port Company Limited(简称“NZP”)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江东区宁
明州路 301 号                     东路 269 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邮政编码:315800                  邮政编码:315040
    电    话:86-0574-27695688        电     话:86-0574-27697137
    传    真:86-0574-27695528        传     真:86-0574-27687001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后,经中国证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后,经中国证监
监会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以证监许          会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以证监许可
可[2010]991 号文批准,首次向境内           [2010]991 号文批准,首次向境内社会公
社会公众发行 A 股股票 200,000 万           众发行 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并于
股,并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          2010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将根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将根据《境内证券市
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2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将所 金实施办法》将所持 20,000 万股国有股
持 20,000 万股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 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
                                 以证监许可[2016]1449 号文批准,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有
                                 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 372,847,809 股。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港股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
范规则》(以下简称“《示范规则》”)和     范规则》(以下简称“《示范规则》”)和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本规则。
      第十九条 外部董事是指由国有控            第十九条 外部董事是指经依法提
股股东依法提名、由本公司或控股公司         名、由本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
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含独         任的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
立董事。外部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         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
的半数以上。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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