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17-02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49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
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褚
斌、陈国潘、金星、郑少平、陈志昂、许永斌、杨梧、张四纲、吕靖出席
了本次会议。董事宫黎明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金星代为出席,董事蒋
一鹏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褚斌代为出席。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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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交所网站)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
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7-031 号公告)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0票。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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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涛先生、石焕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止,
期满可以续聘。(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7-033号公告)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浙江
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出借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实
际到款之日起一年,贷款利率3.915%。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
或担保。(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7-032号公告)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0票。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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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
披露的临 2017- 034 号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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