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18-024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7 月 2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
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到董事 12 名,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
明、褚斌、蒋一鹏、陈国潘、金星、郑少平、陈志昂、许永斌、杨梧、张
四纲、吕靖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
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
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委托
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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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10 票。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8-025 号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8-026 号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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