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19-00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49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
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长毛剑宏、董事蒋一
鹏、陈国潘、金星、郑少平、陈志昂、许永斌、杨梧、吕靖参加了本
次会议;董事宫黎明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蒋一鹏代为出席;独立
董事张四纲因事请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吕靖代为出席。会议达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
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
1
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对非公司发
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
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
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
发放。
2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
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08 号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郑少平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8 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3
2019-009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9 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9-010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9 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9-011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4
报告》。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二)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三)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四)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
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
5
2019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
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84,202 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276,276 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
227,628 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48,648 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和投资者利益,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 2018 年度可分配利润 2,048,648 千元的 60%,按照持
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72,847,809 股计
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3 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 1,225,075 千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6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履行社会
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85%股东
权益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原舟
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的 85%较交易价格未发
生减值,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9 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18 年
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7
同意公司申请 2019 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均为人民币 160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融资品种包括:委托
借款、境内外银行借款(含银团借款),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永续债、境内外公司债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
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
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
文件的签署事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12 号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