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0-10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毛剑宏、宫黎明、金星、江涛、石焕挺、盛永校、丁送
平、严俊、陈志昂、郑少平、许永斌、吕靖、冯博、赵永清、潘士远
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
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
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
上市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航运业务,公司拟分拆子公司宁
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在 A 股上市。根据中
1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
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
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
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制定和实
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
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
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
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0—104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0—10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