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0-103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平、监事潘锡忠、林朝军、
胡耀华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
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
分拆上市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航运业务,公司拟对子公司宁波
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分拆上市。根据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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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
规定》的政策精神,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
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
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制定和实施股
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
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
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
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筹划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符
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业务聚焦,能有效促进公司和宁波
远洋的共同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对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
工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0—104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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