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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1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
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肖汉斌先生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原独立董事吕靖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肖汉斌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肖汉斌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选举肖英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肖英杰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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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监管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委员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审计委员会主席于永生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讨论了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海港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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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规
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的议案》;
    11、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13、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将议案一至九、十一至十六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五、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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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讨论了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二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委员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审计委员会主席于永生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讨论了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将该项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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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
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
等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
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
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
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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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确保相关审计工
作能够及时高效的推进。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1.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认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
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
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海
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沉淀资产,有效
解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风险,保障持续运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
数字化转型。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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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运作优势,优化港口发展布局,增强台州
港等“南翼”港口发展实力。评估假设、评估方法合理,本次交易定
价参照评估结果确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更好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推动公司
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有效提高。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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