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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出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承诺延长
                      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出
版集团”)承诺:将其所持的数量为 1,602,944,478 股,占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山东出版”)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 76.81%的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 6 个月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公司股东山东新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投资”)承诺:将其所
持的数量为 32,714,242 股,占山东出版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 1.57%的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 6 个月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新地投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
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出版集团及股东
新地投资承诺:“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山东出版集团及新地投资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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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收市后,公司股价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及上
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10.16 元/股的情况,触
发上述承诺履行条件。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出版集团
及股东新地投资出具的《关于延长所持山东出版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的承
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出版集团承诺内容如下:
    “将所持有山东出版的全部 1,602,944,478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延长锁
定期 6 个月,即自 2020 年 11 月 22 日起延长锁定期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延
长的锁定期内,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对所持的上述股份不予出售或转让,如有
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
定期的承诺进行锁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
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山东出版有权扣留应
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2.公司股东新地投资承诺内容如下:
    “将所持有山东出版的全部 32,714,242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
6 个月,即自 2020 年 11 月 22 日起延长锁定期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延长的
锁定期内,山东新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持的上述股份不予出售或转让,如有因公
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
的承诺进行锁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
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山东出版有权扣留应
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出版集团及股东新地投资已向公司出具了关
于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
6 个月,此次延期承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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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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