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18-033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50 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国有
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的
有关要求,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自身经
营发展需要,拟对《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正
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传播先进文 确的出版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坚持
化,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
有机统一;多出好书,打造精品, 理念,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
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产品, 机统一;多出好书,打造精品,给人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 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产品,不断满足
次的文化需求,为社会创造更多 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
的财富,力促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求,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力促文
为全体股东获取最大利益。 化产业繁荣发展,为全体股东获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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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益。
2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数。 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投票权。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3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会批准。
除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应由股 除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和关联交 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外,其他担
易事项外,其他担保、关联交易 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还具有以下职权:
(一)审批公司单笔交易金额未达
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对于董
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同意;
(二)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单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
上、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金额在人民
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但未达
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
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
联法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0.5%以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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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
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但
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股
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
(三)审批公司单项金额占净资产
2.5%以上,但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三
条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
事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有另行
规定的除外)。
4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
列职权: 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的执行; 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
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
其他文件; 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 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
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 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
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 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大会报告;
(六)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六)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议;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合法合
规、把握时机、高效灵活、利于运作、
促进发展的原则,行使下列事项的审
批权:批准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5%的交易。以上
审批权限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批准的
同类上述事项的累计金额必须在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下,达
到以上限额的任一事项的未完成部
分及新增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新增条款
序号 修订内容
1 增加一条为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
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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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
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
资产(不包括受赠现金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不包括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的债务);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
原则,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公司章程》修订中,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章节、条款
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
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
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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