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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出版: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7-24  

						          上海泽昌律师          务所


                     关于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   司


   2018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零一   年七




地址    海   浦东新区民生路 1286   汇商大厦 15 层
    海泽昌律师        所                                                                          法律意见书


                                           海泽昌律师                   所
                              关于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2018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泽昌证        2018-01-05-03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海泽昌律师             所     以    简      本所      接受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以     简    公              委托,就公         召开 2018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简
     本次股东大会            的     关    宜,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      以   简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章程        以   简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出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      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律师                              所从    证券法律业
管理办法         和        律师         所证券法律业        执业规           试行    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进行了必要的            查和验证, 查了本所认为出                  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        了公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实真实 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    ,本所律师            据    述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               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法律意见如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                           召开的程序

       经    查,公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              董   会召集召开的          公    已于 2018 年
7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 审议                                 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
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海泽昌律师         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7                            23 日在公    会议室如期召开 网络投
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于 2018 年 7                         23 日 9 时 15 分     15 时期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                       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       等法律        法规    规
章和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       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                               表决权股
份 1,774,892,775 股,所持                       表决权股份数       公    股份总数的 85.0492%,          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据公       出席会议股东 股东代理人签                    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           等材料,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代表     表决权的股份
1,719,412,297 股,               公    股份总数的 82.3907%
       经本所律师验证,               述股东           股东代理人均持       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                  效
         2     参    网络投票的股东
         据     证所信息网络               限公    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     效表决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          表决权股份 55,480,478 股, 公            股份
总数的 2.6585%
       以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证所信息网络             限公    验证           身份
        3      参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12 人,代表        表决权
股份 139,234,055 股,                 公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46%
    2        出席会议的         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他人员为公     董       监    和高级
管理人员,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                  效
       综     ,本所律师审             认为,公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                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海泽昌律师        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审      ,公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            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          明的审议       相一        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         决议
       1    以特    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      <公   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意 1,774,098,47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52% 反对 794,30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8%       弃权: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限公     累   投票
制实施细       >的议案
     表决结果
           意 1,774,124,67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67% 反对 768,10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33%       弃权:0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        第   届董    会非独立董     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张志华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非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41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60%,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53,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04%
       3.2    关于选举王次忠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非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41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60%,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53,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海泽昌律师     所                                                           法律意见书


85.2904%
       3.3    关于选举迟云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非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41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60%,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53,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04%
       3.4    关于选举郭海涛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非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394,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50%,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35,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75%
       3.5    关于选举王昭   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非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412,064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60%,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53,344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04%
       4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         第   届董   会独立董    的议案
       4.1    关于选举   燕女士为公   第     届董    会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39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49%,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33,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61%
 海泽昌律师        所                                                            法律意见书


       4.2       关于选举钟耕深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39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49%,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33,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61%
       4.3       关于选举王乐锦女士为公    第     届董       会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39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49%,表决结果为
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         118,733,345 股,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61%
       5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          第    届监   会非职工监    的议案
       5.1       关于选举张军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39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49%,表决结果为
当选
       5.2       关于选举张淼先生为公    第     届董    会独立董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 1,754,392,065 股,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449%,表决结果为
当选
       本所律师审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会议通过的       述决议合法          效

五         结论意见

       综    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       2018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宜,均
 海泽昌律师      所                                                         法律意见书


符合     公    法               公   股东大会规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和    他规范性
文件及    公    章程       的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效
         以    无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