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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出版:山东出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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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242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6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
                                    2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
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
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专项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连续、有效推进,同意公
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24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6 万元;合
计为 288 万元。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
人民币 288.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242 万元(含税),内部
                                     3
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6 万元(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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