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2 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修订要
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于 2018 年度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
准则,并自 2018 年年度报告起按上述通知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颁布了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变更,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自 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
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董事会决议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 款”,本期金额 271,450,846.36
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 元,上期金额 91,179,773.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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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
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 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 款”,本期金额 167,176,177.02
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 元,上期金额 79,352,014.60 元;
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调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 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 5,351,284.11 元,上期金额 0.00
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 元;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
调整。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调
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调增“长
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0.00 元,上
期金额 0.00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
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
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 董事会决议 1,136,380.29 元,上期金额 0.00
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
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董事会决议 无影响。
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
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
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
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
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发生改变: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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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
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采用“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
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
风险管理活动。
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
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
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
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因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 2019 年起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议议案后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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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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