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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钰矿业: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7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及实施等方面均发
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18 年度审计委员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由何佳、李永军、刘良坤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何佳、
李永军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何佳担任,并负
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换届完成,公司第三
届审计委员会由王聪、刘建军、王瑞江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王聪、王瑞江为独立
董事,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聪担任,并负责召集和主持
会议。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一共召开四次会议,分别是:
    1、2018 年 4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全
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讨论并审议《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
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
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2017 年,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及实施等
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

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企业会

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
   2、2018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
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2018 年 8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2018 年 10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
员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履职职责情况
   1、2018 年,审计委员通过召集会议、电话沟通等形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在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在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2、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实施。
   3、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防止关联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
   2、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完整
性行进全面的评估。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报告人:王   聪、刘建军、王瑞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