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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钰:华钰矿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06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七月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会议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七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良坤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会议出席情况及表决方式
三、推举现场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
四、相关人员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开始,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束,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进行监票;监票人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情
况,宣布股东大会最终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出席、列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记录人、主持人等签
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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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提请参
会股东注意以下事项:
    一、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
序方面的事宜。
    二、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及会议通知已提前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披露。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
并经工作人员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     现场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现场有效表决的
股份数。
    五、     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
状态,不得大声喧哗。
    六、     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如需发言,应先向主持人提出申请,经主持
人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时,主持人可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及其审议内容相关,否则,主持
人可以拒绝或制止无关发言。
    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
    八、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
                               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合资公司“塔铝
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项目建设需求,塔铝金业与南
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7,598,600 元(叁
仟柒佰伍拾玖万捌千陆佰元整)。根据公司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2206/TF-20211002),公司拟对上述《货物供货合同》项下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货款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等债务人需支付至甲方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
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