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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
事充分分析讨论,就公司本次转让天津玉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玉汉尧”或“目标公司”)33.34%的股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2)本
次转让股权的交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
了收购成本、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处置费用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尤其不
存在损害公司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降低公
司经营风险,促使公司现金回流,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终止投资协议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转让玉汉尧 33.34%的股权后,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将接替
玉龙股份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玉龙股份不应再成为业绩补偿的受益主体,李征、
胡玉、烯煜科技、烯能航兴无需继续按照 2018 年 4 月与公司签订的《关于天津玉汉
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实施业绩承诺与补偿。
经核查,公司豁免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同意豁免相关承诺,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晓鸣:      程晓鸣                     马   霄:          马霄


刘 浩:        刘浩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