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交易相关方签署重大资 产重组之终止协议。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春平、邓旭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