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
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
了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在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上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过去一年的工作。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真总结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规则的规定,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的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票通过。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年度的经营
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票通过。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
评价是客观、真实、完整的,内控规范体系在公司各单位、各业务层面、各领域
得到了很好地执行,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4,329,567.72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 705,823,525.04 元。考虑到公司当前资产收购和未来战略规
划可能产生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外延式资产并购和公司战略升级需
要的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资产并购和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符合《公
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和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条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公司发展实际出发,充分
考虑了公司资产并购和未来战略升级可能产生的资金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为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此项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