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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盐集团: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1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港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6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701,233.84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6,898,7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
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计划总投资
                                                                        金额
       年产 60 万吨盐产品智能化   江西富达盐化有
1                                                  56,686.88        50,000.00
       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限公司
       年产 5.5 万吨高强硫酸钙    江西晶昊盐化有
2                                                  15,337.19        15,337.19
       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限公司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     江西省江盐华康
3                                                  8,643.99         8,643.99
       项目                       实业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21,000.00

合计                                               101,668.06       94,981.18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689.8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59,708.70
万元,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59,708.70 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17,90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情形。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
益增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
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的 12 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
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7,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
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
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
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