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关于实施“16信投G1”公司债券赎回及摘牌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19-041 号
债券代码:136438 债券简称:16 信投 G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16 信投 G1”公司债券赎回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赎回价格:人民币 103.14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最后交易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赎回数量: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 3,094,200,000.00 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摘牌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信投 G1”,代码“136438”。
(三)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发行总额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 5 年期(附第 3 年
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603 号文件批准发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4%,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
续期限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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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起息日:2016 年 5 月 20 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为上
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
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一)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二)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十三)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信用评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赎回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 信投 G1”,债券代码“136438”。2019 年
5 月 20 日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公司可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决定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16 信投 G1”全部赎回。为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期债券的本
金和利息,现就赎回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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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条款如下: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
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第 3 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
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
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后 2 年存续。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有关情况
2019 年 5 月 20 日为“16 信投 G1”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权。
2、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 信投 G1”的
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的约定,“16 信投 G1”的赎回价格为人民
币 103.14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次赎回的本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00,000,000.00 元,兑付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 94,200,000.00 元,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3,094,200,000.00 元。
4、赎回程序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
布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6 信投 G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的公告》,并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2019 年 4 月 16 日和 2019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发布提示性公告,通知“16 信投 G1”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事项。
公司本次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 年 5 月 20 日)起
所有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 信投 G1”将全部被冻结。
5、赎回款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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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赎回款发放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本期债券发行人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发行人未按时足
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发行人的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16 信投
G1”债券本金和/或利息划付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和/或利息。
6、交易
自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16 信投 G1”将停
止交易。本次赎回完成后,“16 信投 G1”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7、税务提示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兑息
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兑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兑
息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兑
息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兑付兑息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①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②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③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④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兑息机构一次性
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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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兑息机构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
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
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期债券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期债券赎回的结果
2019 年 5 月 20 日为“16 信投 G1”的停牌起始日,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
“16 信投 G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期债券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30,000,000 张)
2、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 3,094,200,000.00 元(含当期利息,且当期
利息含税)
3、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二)本期债券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债券本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占“16 信投 G1”
发行总额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的 100%,同时兑付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
为 人 民 币 94,200,000.00 元 , 共 计 影 响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人 民 币
3,094,200,000.00 元。公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
影响。
四、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赎回债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7 日
2、停牌日起始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3、赎回兑付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4、摘牌日: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公司的“16 信投 G1”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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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联系人:刘伟、王曙亮
联系电话:010-85130691、010-85159384
传真:010-85130646
邮编:100010
(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丁雪
联系电话:0531-68889279
邮政编码:250001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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