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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2015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19-104 号
 债券代码:123268           债券简称:15 中信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2 月 6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发布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发行人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12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
 告为上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5 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债券代码:123268,债券简称:15 中信建,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
 为 1 个重定价周期,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
 债券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或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而投资者无权要求发行人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
 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
 布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2020 年 1 月 19 日为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即第 1 个重定价周期末。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公司
 可于第 1 个重定价周期末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因
 2020 年 1 月 19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本期债券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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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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