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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12-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于仲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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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王小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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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李格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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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张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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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朱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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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汪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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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冯根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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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朱圣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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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戴德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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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白建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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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刘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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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110,309,55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价格:35.2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883,999,572.39 元

    4、募集资金净额:3,847,763,754.5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中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中,全部 31 名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
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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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Securities Co., Ltd及CSC Financial Co., Ltd.(在香港以该注册英文
名称开展业务)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日

    A股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中信建投

    A股股票代码:601066

    H股股票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H股股票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H股股票代号:6066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资本:7,646,385,238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邮政编码:100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邮政编码:1000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1703453H

    联系电话:86-10-65608107

    传真号码:86-10-65186399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15
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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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目 录..................................................................................................................... 17

释 义..................................................................................................................... 18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2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3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4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4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4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45

第三节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4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55




                                                                 17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发行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证券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指
报告、发行情况报告书         书》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方式 发 行 不 超 过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1,277,072,29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
行
                             (含本数)的A股股票

                             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以人民币标明面
A股                     指
                             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是境内上市内资股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并在香港联
H股                     指   合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普
                             通股股票,是境外上市外资股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国管中心            指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中央汇金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控集团            指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制定并不定期修订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但文中另有所指的除外




                                   19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策程序

    2019年1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3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2、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19年5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年4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20
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
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2020年6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9年7月18日,证监会机构部出具了《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事项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9]1799号)。

    2020年2月28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5号),正式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883,999,572.39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847,763,754.55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0年12月23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
验资,并出具了文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109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
中信建投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309,559股,每
股 发 行 价 格 35.2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883,999,572.39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36,235,817.8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47,763,754.55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110,309,559元,增加资本公积3,737,454,195.55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21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方式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0,309,559 股,发行数量
在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范围之内,并且不超过关于本次发行
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20]345 号)中规定的不超过 1,277,072,295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4 日。

    根据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
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与
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价格应不低于 35.21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35.21 元/股,相当于发行底
价的 100%,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的 80.15%。符合中信建投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价格
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883,999,572.39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235,817.84 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47,763,754.55 元。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2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的拟定的投资者以邮件或寄送的方式送达


                                       22
了《认购邀请书》,其中包括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的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发行
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3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含前 20 名股东中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3 家证券公司、8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其他 68 家已经表达认
购意向的投资者。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在报送发行方案(2020 年 9 月 15 日)至本次非公开询价簿记前(2020 年 12 月 8
日 9:00 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62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机构投
资者 55 名、个人投资者 7 名。联席主承销商将上述投资者纳入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
单,并及时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发送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2 位
投资者叶强、骆锦红因联系方式缺失无法取得联系而通过快递寄送至其预留地址外,其
余投资者均已收到《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期间(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共收到 10 名新增投资者的追加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及时向其发送了《追加认购邀
请书》。

    2、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9:00-12:00)内共收到 10 家投资者送达的申购报价文件。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下,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0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其中 9 家投资
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报价为
有效报价。经律师和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保证金,其
报价无效。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果确定条
件”)进行比较: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 1,300,000.00 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 1,277,072,295 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 35 家。



                                        23
       由于首轮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均未达到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发行人及联席
主承销商向首轮获配的投资者征询追加意向,并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其发送《追
加认购邀请书》,并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
的投资者名单》中及后续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发送《追加
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确认单》等相关附件。《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发送
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发
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2 位投资者叶强、骆锦红因联系方式缺失无法取得联系而通过快
递寄送至其预留地址外,其余投资者均已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申购期间(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5 日),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3 单《追
加认购确认单》。除首轮已申购者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
资者均按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首轮共有 9 名投资者有效报价、
追加认购阶段共有 23 名投资者追加认购,具体申购报价如下: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一) 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30,000
 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无          6          35.21          20,000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5,000
                                                                 35.50          17,000
 4               高进华                   无          6
                                                                 36.20          15,000
 5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5,00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
 6                                        无          6          35.21          15,000
                  公司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7                                        无          6          35.21          15,000
                  公司
 8               郑伟康                   无          6          35.21          15,000
 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5,000
                                   小计                                        157,000
                             (二) 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锁定期   认购价格(元/   认购金额(万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月)       股)            元)
 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30,000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5,000
 3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0,000


                                               24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4              郑伟康                     无          6               35.21          5,000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8        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5,000
        衢州杉虎投资合伙企业(有
 9                                         无          6               35.21         15,000
                限合伙)
 10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0,000
 1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7,300
        海南洋浦森茂石化进出口有
 13                                        无          6               35.21          8,000
                限公司
 14     海南洋浦中圣石化有限公司           无          6               35.21          7,000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
 15                                        无          6               35.21         15,000
                  公司
 16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0,000
 1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1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8,500
        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
 19                                        无          6               35.21         15,000
                  公司
 2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2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000
 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5,400
 2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6               35.21         10,200
                                    小计                                             231,400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结合投资者的申购
报价情况,并遵循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及股份配
售原则,确定 31 名投资者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10,309,559 股,发行价格为 35.21 元/股。获配对象和获配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20,306           299,999,974.26
  2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520,306           299,999,974.26
  3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680,204           199,999,982.84



                                                25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4      郑伟康                                        5,680,204         199,999,982.84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913,376         172,999,968.96
  6      高进华                                        4,828,173         169,999,971.33
  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8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9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0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3      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4      衢州杉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60,153         149,999,987.13
 15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6      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60,153         149,999,987.13
 1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96,904         101,999,989.84
 18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0,102         99,999,991.42
 19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840,102         99,999,991.42
 20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0,102         99,999,991.42
 2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14,086         84,999,968.06
 22      海南洋浦森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2,272,081         79,999,972.01
 23      海南洋浦中圣石化有限公司                      1,988,071         69,999,979.91
 2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33,655         53,999,992.55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2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2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2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2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3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20,051         49,999,995.71
                      合计                            110,309,559       3,883,999,572.39
      注:上述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核查,上述获配的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26
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的情形,此外,以上投资者亦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
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计 31 名投资者,其中,高进华、郑伟康为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人民币合格
境外投资机构(RQFII),其余认购对象均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
认购本次发行项下新增股份的主体资格,且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未超过 35 名。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社保基金
及职业年金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不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
内,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上述公司以保险资金参与认购,不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机构(RQFII),以其管理的
产品参与认购,不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
关登记备案手续。

    高进华、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粮期货有限
公司、郑伟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衢州杉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27
份有限公司、海南洋浦森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洋浦中圣石化有限公司、绍兴市
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在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
引(试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应开展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按照
《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登记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4                    高进华                     普通投资者           是
  5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6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7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8                    郑伟康                     普通投资者           是
  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6             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17       衢州杉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18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1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1        海南洋浦森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22          海南洋浦中圣石化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23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28
                                                              产品风险登记与风险承
 序号                   获配投资者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24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7         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2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3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3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 31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九)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资本金和营运
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
于以下方面:




                                            29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金额
       1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 55 亿元
       2     发展投资交易业务                                           不超过 45 亿元
       3     信息系统建设                                               不超过 10 亿元
       4     增资子公司                                                 不超过 15 亿元
       5     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不超过 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130 亿元

       因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人民
币130亿元)。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
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发行人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事宜。发行人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确定了各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20.00 亿元
       2     发展投资交易业务                                                  13.00 亿元
       3     信息系统建设                                                       0.48 亿元
       4     增资子公司(注)                                                           -
       5     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5.00 亿元
                            合计                                               38.48 亿元
    注:发行人根据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进度,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筹资金先行对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元。
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自有资金前期投入予以置换。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且发行人已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完成了上述增
资,因此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发展资本中介
业务、发展投资交易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30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10,309,559 股 A 股股票,发行对象总数为 31 名。
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第15层125室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姜建国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
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管理、接受委托管
理股权投资项目;项目投资、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520,30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小寨村

    注册资本: 230410.557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彦敏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及进出口
业务;设备及房屋租赁;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5,680,2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1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二期31-32层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高进华

    国籍: 中国

    住所: 上海市

    高进华本次认购数量为4,828,17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5层、3层305-308室、310-313室

    注册资本: 8462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庆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机构(RQFII)

    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808-5812室

    注册资本:88亿港币

    法定代表人:王磊



                                      32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2-5号5层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庄粤珉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
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郑伟康

    国籍:中国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

    郑伟康本次认购数量为5,680,2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19层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牧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3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注册资本: 4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520,30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488号42-43楼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沙卫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
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
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34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840,10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
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35
    注册资本:90766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
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6、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谊大厦1501室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永庆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7、衢州杉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花园东大道258号3幢219-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物产中大鸿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衢州杉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

                                     36
    18、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

    注册资本:788381.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学峰

    经营范围:投资交通、能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市
场开发建设、市场配套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
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840,10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注册资本:167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注册资本:436866.786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
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

                                       37
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
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
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
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
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913,37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1、海南洋浦森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金兰小区A320房

    注册资本:3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李延明

    经营范围:石油及制品(成品油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建
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塑料制品的销售、农业综
合开发,高科技开发。(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
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洋浦森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272,08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
月。

    22、海南洋浦中圣石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金兰小区A318房

    注册资本:5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朱亮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建筑


                                     38
材料的生产及销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塑料制品、化肥的销售;高
科技开发。(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洋浦中圣石化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988,07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3、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以西群贤路以北1幢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栋栋

    经营范围: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限制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840,10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39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6、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414,08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7、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0米C1区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史支焱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260,15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8、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注册资本:131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公司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4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注册资本:3617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420,0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533,6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13244.2000万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896,9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1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266

    保荐代表人:林颖、陈路

    项目协办人:戴庆文

    项目组成员:史屹、姚星昊、王安琪、叶志滔

    (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电话:010-66568845

    传真:010-66568390

    保荐代表人:马锋、彭强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乔娜、王一后、潘蔚、高翠红

    (三)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电话:021-23219000


                                      42
传真:021-63411627

项目组成员:张虞、江腾华、穆嘉骥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6

项目组成员:李庆文、王冰、孔祥玉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朱小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签字律师:肖爱华、刘晓力

(六)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26 楼

电话:010-65337837

传真:010-653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姜昆、高晴、韩丹、陈进展




                                   4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国有法人           2,684,309,017     35.11         2,684,309,01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2,386,052,459     31.21         2,386,052,459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境外法人              936,541,239    12.25                     -
限公司其他代持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849,268     5.01                     -

镜湖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51,647,000     4.60                     -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224,200     2.88                     -
上海商言投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765,799      1.42                    -
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其他                 11,261,592      0.15                    -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其他                  4,944,305      0.06                    -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其他                      3,683,807      0.05                    -
金
     注 1:上表所述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代持股份含 A 股、H 股股份,其中 H 股
部分为除镜湖控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代持股份。
     注 2:2020 年 3 月,北京国管中心与北京金控集团签订《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划转协议》。北京国管中心拟将所持公司 2,684,309,017 股(占总股本的 35.11%)无偿划转给北京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于 2020 年 10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过户登记。

     (二)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84,309,017      34.61         2,684,309,017


                                            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2,386,052,459          30.76             2,386,052,459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境外法人            937,040,119           12.08                 -
限公司其他代持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849,268           4.94                  -

镜湖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51,647,000           4.53                  -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281,374           2.00                 8,520,306
上海商言投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59,596,823        0.77             -
伙)
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861,100        0.50             -
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其他              22,894,315        0.30             -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其他              13,065,428        0.17            1,420,051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注 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向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份事项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注 2:上表所述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持股份含 A 股、H 股,其中 H 股为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除镜湖控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代持股份。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110,309,559 股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
东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70,361,476       66.31    110,309,559     5,180,671,035             66.79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70,361,476       66.31    110,309,559     5,180,671,035             66.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76,023,762       33.69               -    2,576,023,762             33.21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15,000,000       17.20               -    1,315,000,000             16.95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 股)                -           -              -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1,261,023,762         16.49               -    1,261,023,762             16.26
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7,646,385,238      100.00    110,309,559     7,756,694,797            100.00


                                               45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
率也将下降,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发行使公司的财务结
构更加稳健,并将在有效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的同时,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大的空
间,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扩大
业务规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
投入运用,公司的各项业务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和市场地位,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推动业绩的进一步增长,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亦不会出现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
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
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46
第三节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银河证券,联席主承
销商海通证券、中银证券认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以及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
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此
外,以上投资者亦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金额等发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股份认购协议》的内
容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批复的要求。




                                      4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9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 颖                 陈 路


项目协办人签名:


                        戴庆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张 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0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马 锋                  彭 强


项目协办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2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宁 敏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3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
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s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朱小辉




                                   经办律师经办律师经办律师:
                                                           肖爱华




                                                           刘晓力


本所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邮编:100032


                                                                年   月   日




                                       54
                     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有关
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5772 号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经审计的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
审字(2019)第 10065 号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内
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10065 号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
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报告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编制并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用。除此之外,本声明书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姜    昆                         高    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    丹                         陈进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12 月    日




                                     55
                     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的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有关
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0)第 1109 号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上
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报告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编制并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用。除此之外,本声明书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   丹                             陈进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12   月   日




                                     5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639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26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电话:010-66568845

     传真:010-66568390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查询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