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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2-01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
交所网站披露。根据该制度,“对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公司和其他法人的独立董
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该法人或组织与公司进行的交易可以豁免按
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为此,公司与独立董事现任或在过去 12 个
月内曾任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构成关联/连人情形的法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豁免按照关联/连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和披露。
    根据以上规定及情形,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已回


                                     1
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连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与上述关联/连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连股东需放
弃相关关联/连交易事项的投票权。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由独立董事进行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发生的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1、关联方往来损益发生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利润表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内容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损益金额
                                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545.53
                                    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         308.26
                                    支出
              中信证券股份有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
                  限公司           利息支出                                701.29
                                                       支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
证券和金融                         利息支出                                 21.46
                                                       息支出
产品交易及
                                业务及管理费     基金业务手续费支出         59.27
  服务
              中国光大集团股    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0.03
                  份公司            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
                                                   银行手续费支出           0.02
                                    支出
              恒丰银行股份有
                                   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69.57
                  限公司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
                                   利息支出                                 6.22
                                                       息支出
    注: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原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由 5.01%稀释至 4.94%,及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变动,属于过去 12 个月
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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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余额
                               衍生金融资产                    109.22
                               衍生金融负债                    823.06
证券和金融
             中信证券股份有      应收款项                     3,312.90
产品交易及
                 限公司          应付款项                       48.26
  服务
                               代理买卖证券
                                                              49,983.96
                                   款
    (三)2022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连交易管理,公司对 2022 年及至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关联/连交易预计,该等关联/连方包括
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受控公司。
   关联/连交易类别              关联/连交易内容                 2022 年预计金额

                       交易:互换类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
                       务,分销买卖、现券买卖、回购交易、
                       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设立资管产品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及私募基金等交易。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及服务         服务:提供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提供               (注)
                       资产管理服务;提供承销、保荐及财务
                       顾问服务;提供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服
                       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等。

    注:鉴于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证券市场
情况及交易量难以预计,参照市场惯例,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
为准,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下同。

    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
的关联/连交易预计,该等关联/连方包括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集团”)、璟泉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泉私募”)、璟泉
善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泉善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
银人寿”)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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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连交易类别              关联/连交易内容             2022 年预计金额

                       交易:互换类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
                       务,分销买卖、现券买卖、回购交易、
                       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设立资管产品
                       及私募基金、认购及交易资管产品及私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募基金份额等交易。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及服务         服务:提供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提供
                       资产管理服务;提供托管外包与运营外
                       包服务;提供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
                       务;提供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服务;提
                       供投资咨询服务等。

    二、相关关联/连方介绍和关联/连关系
    1、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关联/连方
    北京金控集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4.61%
的股份,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北京金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
受控公司亦属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连方。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范文仲,经营范围包
括金融股权投资及担保;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受托管理专项资金;信用担保和
再担保;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重组、并购咨询及金融研究,商业数据及信用等
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与经营有关的实业投资等业务。
    2、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
人的关联/连方
   (1)光大集团:公司董事王小林先生兼任光大集团董事。光大集团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李晓鹏,注册资本人民币 7,813,450.368 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
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等(信息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下同)。
   (2)璟泉私募:公司董事朱佳女士兼任璟泉私募董事。璟泉私募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闫小雷,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主要开展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等业务。
   (3)璟泉善诚:公司董事朱佳女士兼任璟泉善诚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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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璟泉善诚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朱佳,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咨询等。
    (4)中信重工:公司董事王华女士兼任中信重工董事。该公司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其公告。
    (5)中海信托:公司董事王华女士兼任中海信托董事。中海信托成立于 1988
年 7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张德荣,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6)农发基金:公司董事王华女士兼任农发基金董事。农发基金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吴文智,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
括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业企业、农
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涉农担保机构等,同时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
    (7)中信城开:公司董事王华女士兼任中信城开董事。中信城开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聂学群,注册资本人民币 786,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等。
    (8)农银人寿:公司独立董事赖观荣先生兼任农银人寿副董事长。农银人寿
于 2005 年 12 月 19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肖彬,注册资本人民币 294,991.6475 万
元,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
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9)恒丰银行:公司原董事汪浩先生1兼任恒丰银行董事。恒丰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11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陈颖,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20,962.9836 万元,
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此外,目前及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戴德明先生为中国电力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海尔
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刘俏先生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浦伟光先
生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1注:汪浩先生已于2021 年 10 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属于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2注:戴德明先生已于 2021 年 6 月辞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3注:戴德明先生已于 2022 年 2 月辞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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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观荣先生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为西安
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
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内部制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与关联/连方进
行交易。相关关联/连交易的内容详见本公告“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
情况”及“2022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情况”。
    本公告预计的公司 2022 年及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
联/连交易均为日常业务,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日常关联/连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关联/连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相关关联/连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
损害公司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
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连
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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