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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黄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16-07-23  

						               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

                   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6年7月15日,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黄金”)与国开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西部黄金为控股股东新疆
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有色”)向国开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申请2.44亿元期限为15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 2.44 亿元,借

款期限 15 年。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该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两年。

    2、关联担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2016年6月23日西部黄金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
见以及独立意见。2016年7月12日西部黄金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了该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核查,该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等法律法规及西部黄金《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