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根据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制度》,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应更为准确, 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调整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同意 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