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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黄金: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临 2017-009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
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
情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而做出的利润分配的制度性安排,
以此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规划应当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要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
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和诉求。
    3、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用现金、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
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4)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公司原则上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每
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在本规划
确定的期间届满前董事会应当制定新的回报计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并充分
听取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计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3)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规
划确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参照前项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5、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用于:(1)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3)未来用于对投资者的分红。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