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 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对本行稳定股价方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行拟采取由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行 A 股股票的措施稳定本行 A 股股价。本行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预案》的规定。本行采取上述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稳定 股价义务,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实施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 独立董事:曹国华、袁增霆、宋清华、张桥云、李明豪 2019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