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商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08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对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授信 3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为居民、非居民用气需
求提供保障。
2.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授信 30,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张鹏
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温洪海先生
因限制表决权未表决)。会议同意对燃气集团授信 3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
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为居民、非居民用气需求提供保障。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行监事王洪先生同时担任燃气集团、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和第 10.2.11 条规定,燃气集团为本行关联方,并与城投集团构成
同一关联人,应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交易适用的披露和审议
标准。过去 12 个月内本行与燃气集团及城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15 亿元,本
次新增 3 亿元,合计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未超过 5%,应报本
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最终报本行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燃气集团是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控股上市企业,股票代
码:600917。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24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55,600 万元,法
人代表王颂秋,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 7 号,主营业务为燃气供应、输、
储、配、销售及管网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销售、管理及技术咨询(凭相
应资质和许可经营),区域供热、供冷、热电联产的供应;燃气高新技术开发,管材
防腐加工,燃气具销售等。
根据燃气集团 2020 年 1 月 16 日发布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截至 2019 年末,
燃气集团资产规模 86.2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12 亿元,
营业收入 70.5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二)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王洪先生同时担任燃气集团、城投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行相关规
定,燃气集团为本行关联方,并与城投集团构成同一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授信定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名单内企业相关政策,以贷款发
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再贷款定价政策及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定价合理,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
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准确识别并界定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授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公司同类产品定
价管理相关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