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3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 及其关联方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920,545 万元;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及其关联方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1,084,704 万元,对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发投”)及其关联方给予集团综 合授信额度 1,085,560 万元,以上授信期限均为 1 年。同时,同意向重庆渝富资 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重庆城投、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发展”)、重发投租赁物业,总租赁面积不超过 2000 ㎡, 总金额不超过 494.4 万元。 2.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 通过(其中,重庆城投提名董事张鹏先生、重发展提名董事殷祥林先生因关联关 系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对渝富控股及其关联方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920,545 万元,对重庆城投及其关联方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1,084,704 万元,对重发投 及其关联方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1,085,560 万元,授信期限均为 1 年。同时, 审议同意向渝富资本、重庆城投、重发展、重发投租赁物业,总租赁面积不超过 2000 ㎡,总金额不超过 494.4 万元。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在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审批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批,最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1、渝富控股集团授信及租赁物业关联交易情况 (1)集团授信。渝富资本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 8.7%,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 本次集团授信申报 10 个成员,其中渝富控股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其余 9 个 成员为渝富控股下属企业,另预留额度 200,000 万元,仅限于集团成员使用。根 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 集团授信的成员均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申报综合 序号 成员名称 新增授信额度 关联方口径 授信额度 1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0 银保监 2 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75,000 0 银保监 3 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000 银保监 4 重庆长江黄金游轮有限公司 9,000 9,000 银保监 5 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000 0 银保监 银保监、上交 6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 33,000 0 所 7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银保监 8 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39,545 -10,819 银保监 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 银保监 10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2 45,000 45,000 银保监 银保监、上交 11 预留额度 200,000 0 所 合计 920,545 32,181 - (2)租赁物业:向渝富资本租赁物业,面积不超过 400 ㎡、预计单价每月 206 元/㎡、总金额 98.88 万元。 2、重庆城投集团授信及租赁物业关联交易情况 (1)集团授信。重庆城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 7.02%,为本行主要股东之 一。本次集团授信申报 3 个成员,分别为重庆城投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另预留额 度 500,000 万元,仅限于集团成员使用(含其他重发投集团成员)。根据《商业 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集团授信 的成员均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申报综合 序号 成员名称 新增授信额度 关联方口径 授信额度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1 569,704 -265,706 银保监、上交所 限公司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 2 10,000 -140,000 银保监、上交所 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原本行董事曹国华(2020 年 12 月 7 日离任,未满 12 个月)同时担任重庆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属于银保监和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 2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于 2021 年变更为渝富控股。 重庆城投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 3 5,000 5,000 银保监 公司 4 预留额度 500,000 0 银保监、上交所 授信总额 1,084,704 -400,706 - (2)租赁物业:向重庆城投租赁物业,面积不超过 400 ㎡、预计单价每月 206 元/㎡、总金额 98.88 万元。 3、重发投集团授信及租赁物业关联交易情况 (1)集团授信:重发投持有重发展 100%股权,重发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 5.19%,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本次集团授信申报 3 个成员,分别为重发投本部 及其下属子公司,另预留额度 980,000 万元,仅限于集团成员使用(含其他重发 投集团成员)。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 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次集团授信的成员均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构成本行的关 联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申报综合授 序号 成员名称 新增授信额度 关联方口径 信额度 1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99,900 -350,100 银保监 2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60 -209,340 银保监 3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5,000 银保监 4 预留额度 980,000 780,000 银保监、上交所 合计 1,085,560 205,560 - (2)租赁物业:向重发展租赁物业,面积不超过 400 ㎡、预计单价每月 206 元/㎡、总金额 98.88 万元;向重发投租赁物业,面积不超过 800 ㎡、预计单价 每月 206 元/㎡、总金额 197.76 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 (一)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渝富控股成立于 2016 年,法定代表人胡际权,注册资本 168 亿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 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 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 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渝富控股合并资产总额 2,087.54 亿元,总负债 1,208.05 亿元,净资产 879.49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71.74 亿元,净利润 61.68 亿元。 (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城投成立于 1993 年,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资本 200 亿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 三路 128 号,经营范围为城市建设投资(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重庆城投合并资产总额 1,604.88 亿元,总负债 537.14 亿元,净资产 1,067.73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75 亿元,净利润 7.77 亿 元。 (三)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重发投成立于 2018 年,法定代表人何志明,注册资本 100 亿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财政局,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 1 号 A 座五层,经营范围为:开展基金、股权、债权等投资与管理,对受托或划入的 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管理、开发、经营,资本运作管理,出资 人授权的其他相关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重发投合并资产总额 739.14 亿元,总负债 290.31 亿 元,净资产 448.83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73 亿元,净利润 11.06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集团授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租赁物业关联交易的定 价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在对租赁物业进行市场摸底调查基础上,以不优于非关联 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租赁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定价合理,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 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准确识别并界定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对渝富控股、重庆城投、重发投的集团 授信额度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相关条件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 业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公司定价政策;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关联 交易的定价,严格按照商业原则,在对关联方租赁物业进行市场摸底调查基础 上,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租赁费用,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以上关联交易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