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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元医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元医药”、“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福元医药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75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80,188.68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5,919,811.32元。

    2022年6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
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审[2022]918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额度及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
用。

    (三) 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 并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相关购买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
有关进展。


    三、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
排并选择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本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 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
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 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陶 李                  赵润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