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北京福 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拟签订高精 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本次签订土建总承包工程合同是为有效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认为本次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签订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土建总承 包工程合同。 陈劲 李立东 王秀萍 郑晓东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