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5-10-30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15-6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
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具体修改如下: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变更理由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大会表决。股东可单独或联名提 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其参 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 180 日 见》、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
加提名的股东所持有股份合计应 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 同行业上市公司章程,对
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 3%(含 3%); 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 候选人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名主体进行补充完善。
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单独或者合 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
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含 1%)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公司
候选人名单。公司任一股东推选 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
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 员二分之一以上时,其推选的监
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 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一。
第一百六十条 总经理、副 第一百六十条 总经理、副 根据国务院令第 653 号和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 证监会公告[2014]40 号,
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境内 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应当在 “证券公司境内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任职前取 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 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已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职资格。公司不得聘任未取得任 被取消。
公司不得聘任未取得任职资格的 职资格的人员担任以上职务,不
人员担任以上职务,不得违反规 得违反规定授权不具备任职资格
定授权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实 的人员实际行使职责。
际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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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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