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0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15-7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出召开第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
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配股方案的议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1
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公司
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6 个月,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除此之外,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除特定事项外
授权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公司
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有效期除特定事项外自前次有效期到
期之日起延长 6 个月,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除此之外,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
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