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7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17-1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发出召开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董事会
同意公司拟定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设立本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根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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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续期、管理模式等。
(2)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委
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协助公司执行本计划。
(3)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计划所需各项相关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办理核准、备案、注册登记、申报手续等,以及相关材料的制作、修改、报送、
签署等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
信息披露。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计划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6)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
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6 亿元人民币,将其注册
资本增加至 11 亿元人民币;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
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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