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稿)的公告2017-03-01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17-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251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2 日
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临 2016-86)
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基于此情况以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最新相关情况,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
行了更新,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
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的后
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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