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17-8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湖景酒店(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
国家旅游度假区兴体路 10 号)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0,641,7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8.201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郑亚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董事会
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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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39,982,168 99.9468 655,900 0.0528 3,700 0.000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红、杨兴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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