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太平洋 证券代码:601099 债券简称:14 太证债 债券代码:12236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 所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北 京 路 926 号 同 德 广 场 写 字 楼 31 楼 ) 2014 年公司债受托 管理事务 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1 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均来源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太平 洋 证券”)对外公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信达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 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信达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信达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5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6 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上述董事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预案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18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并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4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出 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意见书的函》(证券基金机构 监管部部函[2014]1686 号),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事项无异议。 2015 年 2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7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 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 太证债(122363)。 3、发行主体: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5、发行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单一期限品种。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2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最新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办理。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及起息日为 2015 年 3 月 9 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4 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3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 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履行募集说 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 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 文 名 称 : 太 平 洋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THE PACIFIC SECURITIES CO.,LTD 2、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3、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4、邮政编码:650224 5、成立日期:2004 年 1 月 6 日 6、注册资本:6,816,316,370 元 7、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8、股票简称:太平洋 9、股票代码:601099 10、董事会秘书:唐卫华 11、联系电话:0871-68898121 12、传真:0871-68898100 13、互联网地址:http://www.tpyzq.com 14、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9,68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80,397.23 万 元下降 28.11%。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证券经纪业务由于市场交易量萎 缩,市场竞争激烈,佣金率显著下降等原因导致收入下降,同时公司继续加大营 业网点建设投入,导致营业利润下滑;证券投资业务中权益类证券投资收益大幅 下降,非权益类证券投资收益大幅上升,自营业务整体收入出现小幅下滑,营业 支出较上年减少,营业利润较上年有一定程度上升;投资银行业务未实现 IPO 项目收入,新三板挂牌项目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资产管理业务运行平稳, 7 在监管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收入较上年仍有一定程度上升。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证券经纪业务 60,553.40 35,726.06 41.00 证券投资业务 7,557.04 4,466.53 40.90 投资银行业务 12,982.60 13,715.90 -5.65 资产管理业务 37,527.10 14,081.71 62.48 三、发行人 2017 年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额 47,042,486,252.85 40,364,697,117.58 16.54 负债总额 34,962,500,488.93 27,770,436,437.59 25.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1,730,113,885.58 11,817,176,734.39 -0.74 所有者权益总额 12,079,985,763.92 12,594,260,679.99 -4.08 期末总股本 6,816,316,370.00 6,816,316,370.00 0.0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296,895,626.04 1,803,972,311.90 -28.11 利润总额 205,332,185.72 762,882,240.61 -73.08 净利润 125,865,993.85 666,131,854.40 -81.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16,278,799.56 667,720,967.04 -82.59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01,042,799.42 -4,025,526,462.85 —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17,711,283.33 -2,301,052,932.11 —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705,912,438.90 7,114,484,926.78 —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91,576,385.72 792,025,766.43 —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72,632,734.39 8,264,209,120.11 -22.89% 余额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流动比率 1.86 2.60 -28.46 速动比率 1.86 2.60 -28.46 资产负债率 71.27% 65.04% 9.58 EBITDA 全部债务比 5.05% 7.72% -34.59 利息保障倍数 1.17 1.82 -35.7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1 1.86 -34.95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9,100 万元。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 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主要用于信用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 其中,信用业务 39,317.50 万元,证券投资业务 59,811.06 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 金为 99,128.56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募集 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支出的净额所致。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本次债券未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第七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3 月 9 日。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3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次债券第一次付息日为 2016 年 3 月 9 日,第二次付息日为 2017 年 3 月 9 日,第三次付息日为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9 日、2017 年 3 月 9 日和 2018 年 3 月 9 日分别支付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兑付了 本次债券的本金。 13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每年在发行人完成年度审计 报告后 2 个月内对本次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 有关可能导致信用等级变化的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14 年 12 月 15 日,根据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太平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4]275 号),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015 年 4 月 3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及其他 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亿元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5]074 号),调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2014 年 10 亿元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016 年 4 月 22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6]302 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2014 年 10 亿元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017 年 4 月 21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308 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2014 年 10 亿元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跟踪评级报告。 14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15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提供对子公司担保总额 2,400 万美元,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34%,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实施境内 外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下属的上海太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证”)与银行签订 《担保协议》,银行同意为上海太证境外全资子公司正奇国际向境外分行申请的 累计 2,400 万美元融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在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上 海太证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将人民币 15,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两笔定期存 款单出质给银行,为上述保函提供担保。如因汇率波动导致担保不足,上海太证 将补充保证金金额。详见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2017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 临 2017-64)。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发 行人无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在其他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 下: 16 是否 承担连 起诉(申 应诉(被申请) 涉及金额 形成 判决执 带责任 类型 基本情况 进展情况 审理结果及影响 请)方 方 (万元) 预计 行情况 方 负债 2016 年 11 月 1 日中国国际经 2016 年 7 月 4 日,与浙江海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仲裁委裁决浙江海宁巨铭投 宁巨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出具〔2016〕中国贸仲京(深)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 浙江海宁巨铭投 合伙)因签订的《股票质押 裁字第 0081 号《裁决书》。公 公司支付融资款 15,000 万元 执行程序 发行人 资合伙企业(有 无 仲裁 式回购交易客户协议》履行 15,000.00 否 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嘉 及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 已终结 限合伙) 引起纠纷,公司向中国国际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案件审理结果对公司不产生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 执行,报告期内相关款项已支 重大影响。 会申请仲裁。 付完毕。 2017 年 1 月 13 日上海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沪 01 民初 554 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判决上海东方国贸投资 2016 年 7 月 14 日,与上海 自然人 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向法 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偿还全 上海东方国贸投 东方国贸投资管理有限公 孙寿祥、 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 年 6 部债务 14,443.77 万元及利 资管理有限公 司、自然人孙寿祥、上海东 上海东 月 27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息、相关费用,孙寿祥、上 执行程序 发行人 司、自然人孙寿 诉讼 方国贸有限公司之间因金融 14,443.77 否 方国贸 法院出具(2017)沪 01 执 181 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对判决 已终结 祥、上海东方国 借款合同引起债权债务纠 有限公 号《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 书的前三项判决承担连带清 贸有限公司 纷,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 司 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 偿责任。案件审理结果对公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结本案执行程序,之后发现有 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 执行。 17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以下无正文)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