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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洋:诉讼进展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0-30
债券代码:145001         债券简称:16 太证 C1
债券代码:145623         债券简称:17 太证 C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8 月
16 日、10 月 24 日发布的《涉及诉讼的公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2、临 2019-45、临 2019-60)披露了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
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质押式
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
的法律文书。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与被告江苏隆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云民初字 46 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有:1、江苏隆明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前向公司支付 500 万元利息;2、江苏隆明按年利率 8.4%向公司支付
利息直至本金付清日;3、江苏隆明在 2019 年 11 月 12 日前向公司支付 7,000 万
元用于偿还本息;4、江苏隆明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每三个月向公司偿还三分
之一本金及同期利息。鉴于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云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民初 46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
    (二)公司诉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质押式证券回
购纠纷案
    因被告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恒盛”)

                                    1
提供质押的股票价值跌破双方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且其未按时向公司支付
利息、违约金,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与被告达孜恒盛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作出(2019)云民初 47 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有:1、2019 年 7 月 25
日前,达孜恒盛向公司偿还利息 500 万元;2、2019 年 8 月 25 日前,达孜恒盛
向公司偿还利息 500 万元;3、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达孜恒盛向公司偿还 3,600
万元本息;4、公司与达孜恒盛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
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后,达孜恒盛每三个月向公司偿还三分之一的本息。鉴于双
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
云民初 47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义务,公司已向云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5 月 18 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
执 36 号《执行裁定书》,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近日,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 01 执 60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认为在本
案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江苏隆明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作为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
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找被执行人江苏隆明的财
产线索,维护公司权益。
    (二)公司诉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质押式证券回
购纠纷案
    因被告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义务,公司已向云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5 月 18 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
执 37 号《执行裁定书》,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近日,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 01 执 59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认为在本
案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达孜县恒盛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
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作为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
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达孜县恒盛
的财产线索,维护公司权益。

                                     2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3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此前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起诉(申 应诉(被申                涉及金额
序号                            事由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请)方     请)方                  (万元)
                                                       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被告实质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8 月 21 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19)沪
                              公司债券
                中安科股份                             74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请求,
 1       公司                 交易纠纷:    6,619.10
                有限公司                               被告提起上诉。2020 年 1 月 7 日,上海高级
                              16 中安消
                                                       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民终 426 号《民事
                                                       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只债
                                                       券已被公司全部出售,处置完毕。
                                                       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云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作出《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诉讼请
                永泰能源股                             求,公司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份有限公      公司债券                 12 月作出(2019)最高法民终 1567 号《民
 2       公司   司、永泰集    交易纠纷:    5,000.00   事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请求。
                团有限公      16 永泰 02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
                司、王广西                             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6 月 18
                                                       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晋 07
                                                       执 160 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案件
                                                       正在执行过程中。
                                                       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被告实质违约,公司于
                              公司债券                 2020 年 2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康美药业股    交易纠纷:               起诉讼。因案件集中管辖,本案移送广东省
 3       公司                               3,000.00
                份有限公司    17 康 美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0 年 6 月 16
                              MTN003                   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因被告未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构成实
                                                       质违约,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
                              公司债券
                康美药业股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案件集中管辖,
 4       公司                 交易纠纷:    2,425.80
                份有限公司                             本案移送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5 康美债
                                                       2020 年 6 月 16 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被告实质违约,公司于
                              公司债券                 2020 年 2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康美药业股    交易纠纷:               起诉讼。因案件集中管辖,本案移送广东省
 5       公司                               2,000.00
                份有限公司    18 康 美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0 年 6 月 16
                              MTN003                   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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