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0-46
债券代码:145001 债券简称:16 太证 C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8 月
16 日、9 月 21 日、10 月 24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发布的《涉及诉讼的公告》《诉
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2、临 2019-45、临 2019-57、临 2019-60、临
2020-30)披露了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
(代资产管理计划)诉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及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上述案件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与被告江苏隆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云民初 46 号《民事调解书》,江苏隆明根据协议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公
司支付利息、偿还本金。鉴于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云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民初 46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
因被告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义务,公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5 月 18 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执 36
号《执行裁定书》,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二)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
纠纷案
1
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
发行的“13 永泰债”公司债券面值 15,120.18 万元,因永泰能源无法按期兑付本
期债券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2019 年 7 月 1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京 02 民初 53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本案。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一)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根据公司申请,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江苏隆明持有的*ST 环球(股票代码:
600146)合计 18,799,167 股股票(分 4,000,000 股、14,799,167 股两笔)进行公
开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现公司提出以物抵债申请,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 01 执恢 31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
内容如下:1、将被执行人江苏隆明持有的*ST 环球(股票代码:600146)合计
18,799,167 股股票以一拍保留价共计人民币 26,525,625.00 元抵偿给公司。2、公
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目前,上述股票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
纠纷案
因被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作出(2020)晋 07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对被告的重整请求。基于上述原因,2020 年 12 月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向山西省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泰集
团有限公司和王广西的民事诉求。2020 年 12 月 8 日,法院作出(2020)晋 07
民初 61 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公司撤诉。2020 年 12 月 16 日,法院作出(2020)
晋 07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并终止被告的重整程序。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完结,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
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2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此前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起诉(申 应诉(被申 涉及金额
序号 事由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请)方 请)方 (万元)
公司持有被告发行的“17 天神 01”公司
债券,因被告构成违约,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2020 年 4 月 29 日,法院作出
(2020)京 02 民初 130 号《民事判决书》。
大连天神娱 公司债券交
因被告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2020 年 7
1 公司 乐股份有限 易纠纷:17 5,500.00
月 31 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公司 天神 01
出(2020)辽 02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对被告的重整申请。2020 年 11
月 6 日,法院作出(2020)辽 02 破 5-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被告的重整
计划并终止被告的重整程序。
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被告实质违约,公
司于 2018 年 7 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作出《民
事判决书》,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被
告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作出(2019)最高法民终 1398 号《民
公司债券交
事判决书》,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永泰能源股 易纠纷:17
2 公司 5,000.00 后案件集中管辖至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
份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
民法院。因被告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
CP007
法院于 10 月 13 日作出(2020)晋 07
执 17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上述
判决执行。2020 年 12 月 16 日,法院作
出(2020)晋 07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被告的重整计划并终止
被告的重整程序。
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作出《民事判决书》,支
持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提起上诉。最
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作出(2019)
最高法民终 1569 号《民事判决书》,驳
公司债券交
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后案件集中管
永泰能源股 易纠纷:15
3 公司 5,000.00 辖至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被
份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
告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法院于 10 月
MTN001
13 日作出(2020)晋 07 执 17 号《执行
裁定书》,裁定中止上述判决执行。2020
年 12 月 16 日,法院作出(2020)晋 07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
被告的重整计划并终止被告的重整程
序。
公司债券交 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
永泰能源股
4 公司 易纠纷:15 5,000.00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份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 2018 年 12 月作出《民事判决书》,支
4
MTN002 持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提起上诉。最
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作出(2019)
最高法民终 1568 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后案件集中
管辖至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因
被告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法院于 10
月 13 日作出(2020)晋 07 执 17 号《执
行裁定书》,裁定中止上述判决执行。
2020 年 12 月 16 日,法院作出(2020)
晋 07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
批准被告的重整计划并终止被告的重整
程序。
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作出《民事判决书》,驳
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提起上诉。最高
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作出(2019)
永泰能源股 最高法民终 1567 号《民事判决书》,撤
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交 销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请求。后案件集
5 公司 永泰集团有 易纠纷:16 5,000.00 中管辖至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限公司、王广 永泰 02 因被告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法院于
西 2020 年 9 月 25 日裁定受理对被告的重
整申请,公司目前已申报相关债权。2020
年 12 月 16 日,法院作出(2020)晋 07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
被告的重整计划并终止被告的重整程
序。
公司持有被告发行的“14 金贵债”公司
债券,因被告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8 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被告的实际控制人曹永贵于
2019 年 10 月向“14 金贵债”全体债券
郴州市金贵 公司债券交 持有人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因被告债
6 公司 银业股份有 易纠纷:14 4,657.19 权人提出重整申请,2020 年 11 月 5 日,
限公司 金贵债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
湘 10 破 4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对被
告的重整申请。2020 年 12 月 16 日,法
院作出(2020)湘 10 破 4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被告的重整计划并终止
被告的重整程序。
公司与厦门华鑫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厦门华鑫”)开展以当代东方(证
券代码 000673)股票为质押标的的股票
厦门华鑫丰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王春芳与厦门远
广告有限公
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
司、王春芳、 质押式证券
7 公司 3,325.52 带责任方”)为被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
厦门远山房 回购纠纷
清偿责任。因被告违约,公司于 2019
地产开发有
年 9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限公司
起诉讼。2020 年 11 月 27 日,法院作出
(2019)云 01 民初 2776 号《民事判决
书》,判令被告厦门华鑫向公司支付回
5
购款本金 3,325.52 万元及相应利息、违
约金;连带责任方承担相关连带清偿责
任。
公司持有被告发行的“14 贵人鸟”公司
债券,因被告发行的其他债券未按期还
本付息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司于 2020
公司债券交 年 3 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贵人鸟股份
8 公司 易纠纷:14 2,000.00 讼。因被告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2020
有限公司
贵人鸟 年 12 月 8 日,法院作出(2020)闽 05
破申 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
被告的重整申请,公司目前已完成债权
申报。
公司与胡惠康开展以当代东方(证券代
码 000673)股票为质押标的的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王春芳与厦门远山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带责
胡惠康、王春 任方”)为被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芳、厦门远山 质押式证券 责任。因被告违约,公司于 2019 年 9
9 公司 1,223.22
房地产开发 回购纠纷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有限公司 讼。2020 年 11 月 27 日,法院作出(2019)
云 01 民初 2777 号《民事判决书》,判
令被告胡惠康向公司支付回购款本金
1,223.22 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连
带责任方承担相关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以其持有的供销大集(证券代码
000564)股票质押给公司,向公司管理
的“太平洋证券质押宝 1 号分级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融入资金 10,232.00 万元。
部分购回后,待偿还融资本金为
3,596.80 万元。因被告违约,公司作为
产品管理人于 2019 年 3 月向云南省昆明
公司(代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提出
海航商业控 股票质押回
10 资产管理 3,596.80 移送审理申请,案件移送至海南省第一
股有限公司 购业务纠纷
计划) 中级人民法院。2020 年 11 月 5 日,法
院作出(2019)琼 96 民初 452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公司支付本金
35,968,000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律
师费等;公司对被告出质给公司的供销
大集股票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
权;如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需加倍支
付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
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回购承诺,公司全
资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
另外两名申请人于 2020 年 1 月向中国国
太证资本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0
管理有限 增资协议争
11 徐刚 1,000.00 年 12 月 10 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
责任公司 议
会出具(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1743
等
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徐刚向申
请人支付相应本金、利息并承担律师费、
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6
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回购承诺,公司全
资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太证资本 员会申请仲裁。2020 年 11 月 18 日,中
股权转让纠
12 管理有限 万辉 1,000.00 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2020)中
纷
责任公司 国贸仲京裁字第 1548 号《裁决书》,裁
决被申请人万辉向申请人支付相应回购
款、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等相
关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 36 笔小额诉 目前有 2 笔(610.66 万元)已完结,其
13 5,675.24
讼/仲裁案件 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