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2-1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 02 执 1518 号之
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44,039,975 股股份
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触
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若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
成功,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
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需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续公
司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
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44,039,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2%)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被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6 月 16 日披露的《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16、临 2022-17)。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
京 02 执 151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嘉裕投资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及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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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 02 执 151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依法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
共计 744,039,975 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买受人华创证券以最高价人民币
1,726,172,742.00 元竞得。后申请人华创证券提出以其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冲
抵拍卖款,并将上述股票过户至申请人名下。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华创证券
对被执行人嘉裕投资享有的债权大于本案司法拍卖成交金额,且申请人即本案拍
卖股票的质押权人,申请人免交尾款申请符合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 解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京 01 财保 167 号民事裁定书及
本院以(2021)京 02 执 1518 号对被执行人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简称“太平洋”,证券代码:601099、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票
所作的冻结措施(孳息除外)。
2. 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太平洋”,证券代
码:601099、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的上述股票(744,039,975 股)所有权和
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华创证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
所有,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相应买受人起转移。
3. 买受人华创证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可持本裁定
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嘉裕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744,039,9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0.92%,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创证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后,嘉裕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华创证券将
持有本公司股份 744,039,9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92%,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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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嘉裕投
资持有的本公司 744,039,975 股股份归华创证券所有,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
化,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成功,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
华创证券。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详见后续发布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合规地开展
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需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续公司
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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