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用评级机构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05-08
债券代码:122365 债券简称:14昊华01
债券代码:136110 债券简称:14昊华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用评级机构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014年北京
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发
行人”)变更信用评级机构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原公司债券评级机构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鉴于原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目前
正处于整改期,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昊华能源本着对债券持有人和证
券市场投资者负责的精神,根据《合同法》和双方签署的《信用评级合同书》之
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解除双方签署的《信用评级合同书》,大公国际
不再对昊华能源两期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365 和 136110,债券简称:14 昊
华 01 和 14 昊华 02)进行 2018 年度及以后年度债券跟踪评级。
2019 年 4 月 29 日,昊华能源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
级”)签署委托协议,委托联合评级对昊华能源 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发行的总
额 30 亿元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365 和 136110,债券简称:14 昊华 01 和 14
昊华 02)进行首次信用评级与后续跟踪评级。
2、该事项已通过昊华能源内部程序批准,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以及任
何违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3、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新任资信评级机构的基本信息
新任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
业务范围:主体信用评级、债券评级(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金融债、
资产证券化等)、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国家主权评级等,以及企业社会责
任评价、公司治理评价、基金评级等业务。
相关资质: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质。
5、联合评级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认可的执业资格,不存在违法违规,被立案
调查等情形。
6、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昊华能源委托联合评级对昊华能源已发行的 30 亿元公司债券进行首次信用
评级与后续跟踪评级。
三、移交办理情况
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无需办理移交手续,联合评级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进场进行公司债券首次信用评级和 2018 年度跟踪评级工作。
四、其他事项
昊华能源首次信用评级和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规定时间内披露。昊
华能源公司债券具体信用评级结果,将以联合评级出具的评级报告为准。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014 年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 年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变更信用评级机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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