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9-08-2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关于提
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
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求
股东意见并审议通过,提名关志生、周晓东、张伟、于福国、谷中
和、许汇海、耿云虹、李长立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征求股东意见并审议通过,提名彭苏萍、朱大旗、汪
昌云、穆林娟、张一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
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具有推荐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3、根据上述 13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5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
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4、上述 5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
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5、上述 13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5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我们同意上述 13 董事候选人(其中 5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
损害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田会、朱大旗、张一弛、穆林娟、汪昌云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