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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进展暨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进展
           暨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计划自 2020
年 3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累计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含)至 2%(不含)
之间。具体内容详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
京能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12,113,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累计增持金额 5218.44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不
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增持前的
62.30%增加至 63.31%。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收到京能集团的通知:根据增持计划,
京能集团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已达到 1%。现将截至 7 月 14 日的本次
增持计划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截至 7 月 14
日,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759,677,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3.3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昊华能源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计划:累计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 1%(含)至 2%(不含)之间。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明细
    本次增持计划自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京能集
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12,113,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累计增持金额 5218.44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权益变动明细表
 权益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竞价交易     2020.03.04   A 股股票        3,002,380        0.25%
   竞价交易     2020.03.23   A 股股票        3,790,000        0.32%
   竞价交易     2020.07.08   A 股股票        4,810,862        0.40%
   竞价交易     2020.07.14   A 股股票          510,000        0.04%
                合 计                       12,113,242        1.0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京能集团将采取切实可
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控股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京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47,564,71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2.30%。
    本次增持实施后,截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收市后,京能集团持
有本公司股份 759,677,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31%。
    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京能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京能集团增持公司股
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