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专
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3,160,5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2634
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董事许汇海、李长立
及独立董事张一弛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斯萍君、杨庆功和
李刚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谷中和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83,119,876 99.9948 20,000 0.0025 20,700 0.0027
经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改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按规定支付费用。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83,119,876 99.9948 40,700 0.0052 0 0.0000
经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选举孙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83,140,576 99.9974 20,000 0.0026 0 0.0000
经表决,通过此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
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改聘天圆
全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1 伙)为公司 2020 1,122,378 96.5007% 20,000 1.7196% 20,700 1.7798%
年度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
2 1,122,378 96.5007% 40,700 3.4993% 0 0
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
3 1,143,078 98.2804% 20,000 1.7196% 0 0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 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通过逐项表
决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月玲、张雪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以及会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