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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能源: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6-05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6-10) 65511122    传真: (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1】第0604号

致: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昊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

司于2021年6月4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专家楼四层中型

会议室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昊华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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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载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

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

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及对

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内容及议案

中所涉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需文件公告,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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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

//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该等公

告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召开地点、

投票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

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4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门

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4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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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

人、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有权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5人,

代表股份785,057,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215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250,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75%。

    上述通过现场及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合8人,代表

股份787,307,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090%。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具备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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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对如下决议进行审

议: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对 2015 年度至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5.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 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8.02 公司与中煤集团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9.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其中:议案4、议案6、议案8及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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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

知的内容相符,没有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亦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

的事项进行表决,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

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及本所律师统计了

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2.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对表决结果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

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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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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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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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219,942      100.00               0   0.0000          0   0.0000

   5.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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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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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219,942       100.00                0     0.0000          0      0.0000

   7.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0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

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7,629,83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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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9,942      100.00                0   0.0000          0   0.0000

   8.02 公司与中煤集团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64,993,52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219,942      100.00                0   0.0000          0   0.0000

   9.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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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219,942      100.00                0   0.0000          0   0.0000

     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787,307,7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其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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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一份由

本所存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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